《重庆市江津区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事处、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事处,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消防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国土房管局、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和区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国土房管局、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应急办、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有关部门会同区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补贴,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由区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审批。
20xx年,在市安监局、商贸办的支持帮助下,从整改氨系统入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经营理念,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20xx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签订厂部与各车间部室20xx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20xx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二、制订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三、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人防技防能力。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四、遵循上级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根据X教政〔20xx〕1号《关于印发XX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我校决定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XX小学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
副组长:吴
成 员:陈、冯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2月下旬;
(二)范围:全校(含学校周边)。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机制建立情况;
(二)学校“五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防溺水、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专项治理的台账;
(三)涉校“七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况,特别是对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摸排管控情况;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及、交通部门协管情况,重点时段、重点地段治安巡控情况;
(五)校内校舍、围墙等建筑的安全情况;
(六)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
(八)学校开展各类应急逃生演练的情况;
(九)学校食堂、学生午托管理情况;
(十)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计划和实施情况,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隐患,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100%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督促立即整改,力求工作有实效,实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根本目的。
(三)成立督查组对学校进行检查。在检查督查期间,学校将采取抽查形式对全校进行督查,主要通过看现场、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检查作为查找问题、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校园安全。
(二)周密部署,全面检查。学校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学校的工作方案于1月14日前报环市街中心校备案。同时对本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学校在持续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本次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学校安全工作大环境打好扎实基础。学校于2月22日前将总结情况(纸质档、电子稿)报环市街中心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精神,切实抓好我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时间及措施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矿山水电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时间从*年*月底开始至*年*月底。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监管。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加上天气寒冷,农村取暖用电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干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30户以上自然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患清剿,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监管。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人流、物流激增,可能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剧增,乡安办要联合县交警队在提高安全监管密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禁未经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加快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监管,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四)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办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抢工期,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突击施工、冒险作业,易引发安全事故。要以防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缺氧窒息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边坡、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建整顿的工程绝不放过,该取缔的工程决不手软,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要加强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岁末年初,各类红白喜事增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全乡各单位、各村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责任追究。全乡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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