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旅游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投标保证金交多了怎么办

投标保证金交多了怎么办

来源:步科旅游网

主张废标的评审专家认为,这两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保证金,多交和交不足性质一样,都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另外,《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而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超过了预算金额的2%(即6000元),导致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应作废标处理。

持反对意见的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约束供应商的投标行为,保护采购人利益。投标人多交保证金并没有削弱保证金应有的作用,即使多交了,也可看作投标人对自己提出了更高要求。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明确,未提供保证金或保证金交纳不足的按无效标处理,但多交了保证金没有写明如何处理(也是因为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写入招标文件)。因此,应按程序继续评标。

针对上述争议,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实践中,为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应从以下方面防范。一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于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事项要有醒目的描述,如明确保证金的数额,要求不得多交、少交,并加粗黑字体。二是保证金的数额不能只写小写金额,必须有大写金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