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债权由清算组处理。公司应当在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债权
公司注销后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
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
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