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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退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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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退税流程:

1、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税票、原、红字、重开的复印件,交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审批、退库的事是税务人员干的程序;

2、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专用的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

专用和普通的区别:

1、联次不同,专用有3联,普通则分,1联、2联、5联等等;

2、使用人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作用不同,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税。

法律依据:《专用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卡或者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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