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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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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立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1、不立案的案件处理的情况如下:

(1)如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而机关不立案的,则可向上一级机关提起复议;

(2)如属自诉案件或民事案件,可直接向具有管辖地的人民提起诉;

(3)如属行政案件你可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立案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身份证复印件;

2、起诉状,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委托代理人的话需授权委托书;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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