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9:54
歌剧起源于17世纪的意大利佛罗伦萨,蒙特威尔第的《奥菲欧》(1607年)被公认为第一部歌剧,标志着这一艺术形式的诞生。歌剧以其独特的魅力逐渐成为欧洲音乐的瑰宝,其中17世纪末的罗马,亚?斯卡拉蒂的那不勒斯歌剧乐派尤为显著,他的《善善恶恶》(1681年)确立了歌剧序曲的典型模式,即"快-慢-快"三段式,并确立了ABA式咏叹调格式。然而,当时的歌剧倾向于音乐为主,戏剧为辅,导致其发展逐渐僵化。
为打破僵局,18世纪20年代,喜歌剧应运而生,以帕戈莱西的《女佣作主妇》(1733年)为代表,起初作为正歌剧的幕间剧,虽曾遭保守派批评,却催生了法国喜歌剧的革新。法国歌剧如吕利的作品,融入了民族元素,而英国的普赛尔则在本国假面剧基础上创造了民族歌剧《狄东与伊尼阿斯》。德、奥的海顿、狄特尔斯多夫和莫扎特等人将民间歌唱剧发展为民族歌剧,莫扎特的《魔笛》便是其中的代表作。
18世纪的格鲁克倡导歌剧内容深刻,音乐戏剧统一,他的作品如《奥菲欧与优丽狄茜》和《伊菲姬尼在奥利德》对后世影响深远。19世纪以后,意大利的罗西尼、威尔迪和普契尼,德国的瓦格纳,法国的比才,俄罗斯的格林卡和柴可夫斯基等人,都为歌剧的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轻歌剧,如奥国作曲家索贝和法国的奥芬·巴赫的作品,以其短小、通俗的特点逐渐独立出来。进入20世纪,歌剧创作经历了理查·施特劳斯的瓦格纳式影响,到贝尔格的无调性探索,再到斯特拉文斯基等人的现代主义尝试,不断丰富和创新。
歌剧(opera)是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通常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早在古希腊的戏剧中,就有合唱队的伴唱,有些朗诵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现;中世纪以宗教故事为题材,宣扬宗教观点的神迹剧等亦香火缭绕,持续不断。但真正称得上“音乐的戏剧”的近代西洋歌剧,却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随着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文化的世俗化而应运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