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留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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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2:03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规定中,对于留级处理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并不允许留级,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根据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十一条,如果学生在学业上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导致无法正常跟班学习,其监护人需与学生共同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专门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留级申请表》(附件5),并获得学校的批准。经过县(市、区)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如果获得批准,学生才能进行留级。

然而,毕业年级的学生是不允许留级的,这是为了保证毕业年级的学习进度和学业质量。在学生留级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注销其原有的考籍号,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留级学生重新编制新的考籍号。这个过程旨在确保学籍管理的严谨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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