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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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16
一个节课论文你才给5分, 你是有多抠门!! 咱大食品,能这么抠么!!!! 自己写一点总结什么的,就差不多了。
预付货款”“到付款”和“凭单付款”(凭副本提单付款,付款后交单)。因“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在资金占用和风险上对进出口双方都存在严重的不均衡问题,进出口商在实践中通常采用“凭单付款”。汇付是买方主动通过银行把应付货款交给卖方的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对汇付方式的运用主要反映在预付和货到付款这两个方面。预付贷款也称为前T/T,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先由进口商款.出口商在收款后交货的做法。货到付款称为后T/T,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出口商先将货物发出。进口商收到货物或单据后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汇付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结算方式汇付方式具有速度快,使用灵活,费用低的特点,是跨国公司分支机构之间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经常采用的结算方式。预付货款付货方式对出口商较为有利,而对进口商风险则较大。货到付款是一种赊销交易或延期付款交易,这种付款方式下,资金的承担者是出口商,其货款的回收通常需要在进口商受到货物后一段时间,甚至可能出现进口商收到货物后不付款的现象。
(二)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在国际贸易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付款交单,付款交单因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其在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出口商在货物发运后,将全套单据交给银行(托收行),委托银行收取货款;托收行接受出口商的委托,将单据寄给国外的银行(代收行),委托其代为收款;代收行收到单据向进口商提示,要求付款(D/P即期)或承兑远期汇票(D/P远期),进口商付款后,代收行释放单据给进口商,同时将收到的款项汇给托收行交出口商。在托收结算方式中,出口商先发货,后收款,需要垫付自有资金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
而且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收款风险大,尤其是在D/P远期的方式下,许多国家的银行直接做成D/A,加大了出口商钱货两空的风险。
(三)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在进出口业务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合同订立后,进口商(开证申请人)向银行(开证行)缴纳开证保证金,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申请开立信用证。通过通知行转交受益人(出口商);通知行收到信用证辨别真伪后通知受益人;受益人审核信用证,落实好信用证后.按要求发运货物,然后补充、缮制全套单据,将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或寄交国外开证行要求付款或承兑;银行审核单据无误予以议付或直接将单据寄交开证行要求付款,承兑;开证行审核单据.单证一致、单单相符予以付款或承兑;开证行要求进口商付款赎单。在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签约后很快就可以收到开来的信用证,利用信用证向国内银行融资,发货后,只要能做到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就可以保证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对进口商而言,签约后即需尽快向银行申请开证,需缴纳开证保证金(许多国家都是100%)和手续费,俟开证行通知付款赎单才能得到单据,据以提货,期间进口商的资金被长期占用,影响资金周转,提高了进口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13
信用证是一种既有利于双方成交,又能顺利议付的方式——因为信用证是借助了银行信誉,使得买卖双方得以公平且没有顾虑的达到彼此的目的——卖方在交货后,只要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就能够保证从开证行获得货款;而买方在付出货款之后,一定能够得到包括代表货权的提单在内所有单据,也就是可以获得所需的货物。
所谓做生意“一般都用T/T,叫买家来验货和监装”的说法不见得都适用,即这种付款和操作方式对于小生意,对卖方没有什么费用和问题,但对买方岂不是要增加派人验货和监装的费用?
所以,综合而论,信用证符合本题要求的付款方式,其它付款方式达不到“既有利于双方成交,又能顺利议付的方式”的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19
你是为了考试还是为了做生意。
如果是为了考试,就答用L/C(信用证)吧,因为中间有银行担保,买卖双方都有保障。
如果是为了做生意,那很少有人用L/C,因为费用太高,而且麻烦,一般都用T/T,叫买家来验货和监装,就是这样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