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4:46
不能
首先,拆迁房还未建好的情况,您不可能拿到相关的产权证明,只凭您的个人遗嘱及公证人相关资料是无法对尚不成立的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分配的;
建议您可以先到户籍地的办出所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俱体情况视当地政策而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4:45
当然可以。
1、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民事行为,当然有效。
2、财产表现形式:无非为物权(房产证、货币使用权)、债权(拆迁置换合同书、协议书)等多种形式——只要证明你是财产的合法权利人即可。
3、问题是 各公证处对材料的要求、态度(受理、不受理等)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