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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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6:10
从公元3世纪初开始,罗马帝国全盛时期告终,衰落与混乱局面来临,罗马法的“古典时代”也趋于消逝。公元4世纪末,罗马分裂为东西帝国,公元476年,在奴隶、隶农起义的打击下,日耳曼人大举侵入,西罗马帝国被推翻。从此,西欧社会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年—565年在位)力图恢复罗马帝国的版图和挽救垂危的奴隶制。他的目的虽未实现,但他系统编纂罗马法的工作却对后世发生了重大影响。实际负责编纂工作的人是查士丁尼的大臣特里波尼安、康士坦丁的法学教授西奥菲利斯和贝鲁特的法学教授多罗西斯等人。
这一编纂罗马法工作的成果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查士丁尼法典》,其内容是汇集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并加以审订删改,于529年第一次发布,534年又加修正,共12册。第二部分是(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共50册,其内容是历代法学家的学说,约半数是乌尔平斯和保罗斯的作品于533年编成。第三部分是《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旧译一般称《法学阶梯》),共4册;内容多半参照盖尤斯在2世纪所编的《法学总论》,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与《学说汇编》同时完成。
查土丁尼从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作为第四部分、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分,至中世纪时才被合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或简称为《民法大全》(Corpus Jurs Civiles)。这一法律文献虽然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编纂的,而且在编纂过程中也根据当时社会情况作了加工,例如当时东罗马也已向封建化发展,因此《民法大全》中对被释放的奴隶和隶农作了相当详尽的规定,但总的来说,它反映出帝国全盛时期的罗马法,也即罗马法“古典时代”的全貌。从这一意义上讲,标志着罗马法发展的顶峰。事实上,后世所讲的罗马法往往就是指《民法大全》,它也是研究罗马法的主要史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6:15
就是罗马法的<民法大全>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6:06
在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期间所主持编纂的法典及其他资料的总称.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新律>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