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6:07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农村房屋的拆迁,因为房屋被视为地上附着物,所以具体的补偿办法是由省里面来规定的。
但是不管由谁来规定,对于所有的被拆迁人来讲,应该是公平合理的。一般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补偿的价值。而且如果涉及安置的话,安置房肯定是同等的,不会有差别。
如果这边房屋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然了,前提是需要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如果自愿签了协议的话,会比较难推翻。只能通过信访或者是举报,监察等途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