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经费这样筹集:
1、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4、政府的补助等。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