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即由合同两方对争议内容进行商量处置。
2、调解。即对合同两方的争议,共有由第三人或者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即合同两方能够商定合同争议提交独立的仲裁组织进行仲裁。
4、诉讼。即合同两方将争议诉讼到法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