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品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并向基金持有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基金管理人在使用金融衍生品时,应当履行审慎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六条:“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合规管理基金财产,对基金财产和基金持有人尽到诚信、勤勉、谨慎、忠实的义务。”
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基金管理人使用金融衍生产品应当审慎,确保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分散投资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3.《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在使用金融衍生产品时,应当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和明细、使用数量、交易对手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基金持有人。”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使用金融衍生品必须尽到审慎义务,同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