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依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我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不随意停课、调课、离岗,不在上课时间打手机。不在工作时上网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事。
四、自觉执行教学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公益活动,自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五、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排斥“差生”,不用恶俗语言侮辱学生。
六、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不诱导、强迫、学生购买学习资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