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客户:(甲方)
服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综述:
1.双方以品牌全案战略制形式合作 初试期合作期自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
30日,根据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以达到相互共赢的目标,制定出长期战略,形成稳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乙方为甲方制定品牌规划,确定公司远景和品牌统一性,定期检测品牌结构与品牌资产状况,在内外部沟通品牌的统一规划,规划并实施媒体、时机、广告、资讯的有效组合,仔细评估各项工作与品牌资讯的一致性,,管理产品特性与定价,建立与完善分销渠道,通过科学的商业计划争取资本支持,品牌法律保护,审视经营环境。
二、双方的主要工作及职责
A、甲方:
由甲方提供企业、产品的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共同收集市场的有关资料,以确保乙方资讯的全面性,从而有利于品牌策划、设计、推广及服务工作的开展。
1.及时督促、积极配合、按时提供反馈意见,确保工作进度。
2.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确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B、乙方:
深入甲方服务系统,一方面系统思考并完成甲方品牌形象塑造工作。另一方面针对甲方品牌中发展提供包括品牌在内,产品的定位/开发/包装和策略制定系统工作。
三、针对当前行业与市场发展现状,为甲方产品提供系统品牌方案。
对外:形成品牌形象的统一品牌识别。
对内:系统完成产品与品牌发展的策略性系统执行工作。
包括:A/品牌定位策略。B /品牌形象策略。C/产品形象策略。C/整合推广。
具体工作细分为:
(一)市场发展定位及年度推广战略
a.消费者需求探测,消费趋势研究。(产品功能与消费,产品功能与环境等思考研究。)
b.品牌发展分析。(思考品牌发展模式,形成独特的品牌推广概念体系。)
c.品牌发展定位(确立品牌发展定位,发展品牌发展的定位支撑体系。)
d.品牌年度发展规划和营销推广。(确立年度的品牌发展思路和营销推广战略。)
( 二 ).打造具备产业高度的领导品牌形象的发展策略及形象规划
a.品牌形象发展研究。(基于行业的形象诉求研究)
b.品牌形象发展定位。(确定品牌形象的市场发生标准和信号)
c.品牌标识图形延展。(品牌形象发展定位下的品牌标识延展与优化)
d.新形象在包装系统的开发与整合应用。(新的包装规格设计和组合包装设计)
f.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海报、吊旗、横幅、单页等)
( 三)市场行销传播
a. 共同完成产品资料的梳理与整合。
b. 共同完成相对应的产品市场分析和概念梳理。
c. 共同完成形象产品、利润产品、阻击产品等相关产品及品类的规划。
d. 系列新品上市传播策略与营销推广。
e. 新品核心卖点提炼/命名及名字视觉设计。
f. 新产品的包装系统开发与整合形象设计。
g. 新产品市场传播物料的开发设计。(产品包装、单页、海报、POP、吊旗等等)
( 四 )终端和渠道推广
a. 重点推进品牌终端形象力的彰显与营造工作,配合完成终端产品出样和陈列规范体系。
b. 配合品牌完成重点店的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的年度工作。
c. 终端生动化建议及设计。
d. 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
e. 节假日促销方案的策划与辅助执行。
f. 产品年度招商会议的策划和统筹执行。
g. 年度行业展会的`设计跟踪服务。
(五 )招商会议
a.招商会议的整体策划。(包括招商的主题策略、流程策略、产品与人员表现等)
b.招商会的设计执行。(包括招商会背景板、海报、邀请函、导示等设计物料)
c.招商会的空间执行。(招商会所需的展台、背景板、空间效果等)
d.招商会的文案执行。(包括招商主题、领导人发言稿、软文、媒介稿以及相关文案等的撰写)
e.招商会的媒介传播建议。(针对招商会传播信息以及结果在媒介应用发生建议与配合执行)
f.招商会的网络传播建议。(招商会在网络传播的发布与应用建议)
g.招商会的流程的整体配合执行与效果评估
四、 服务流程
1.按照规范的传播推广流程开展工作,以确保工作完成的效率。策划、创作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立项→市场调查/无需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概念→客户审定→作品表现→客户审定→报价签字确认(如有第三方费用产生)→正稿制作→客户确认正稿→报价签约 (如需要制作/印刷/广告发布)→制作印刷//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2.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方案,经甲方审定、 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传播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在合作的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在双方共同分析研究、协商后,对广告策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双方的日常沟通
乙方每周提供工作进度报告,内容为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或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每次会议结束后,由乙方制作会议记录,双方就例会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再次确认。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自存留一份。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由双方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召集工作会议或电话会议,进行相关的项目讨论及决策,每次会议结束后,由乙方制作会议记录,并在会后24小时内提交给甲方确认。
六、工作时间表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就具体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协商,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排期,双方一致认可后遵照执行。乙方承诺按照事前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时间表完成工作(时间表将建立在乙方正常的工作程序和所需要的时间的基础上),如甲方中途提出更改事先同意的策略及创意工作,完成工作的时间表也相应顺延。
七、费用及支付标准
1、本合同年服务费:甲方在目前销售额为1000万以上按每年销额的3%做为支付给乙方的品牌管理费用,以保证品牌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60000元,作为前期启动费用及双方持续合作的诚意金,其余服务费的支付形式为每月人民币。
3、乙方在每笔服务费入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策划费发票。
4、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①硬性成本费用(包括专业市场调查、展厅物料、印刷、影视广告拍片、产品高端平面摄影、模特使用、租片、喷绘、网站设备费用、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执行项目等,具体费用及执行细节,三方另行签署单项合同约定)。
② 如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赴广东以外的区域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派出财务,和甲方财务一起核定售金额,做为支付的标准。
八、义务: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执行的广告物品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意见,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构思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尤其是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保密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明示需保密的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由乙方提供但未经甲方认可的策划、创意、设计,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不许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第三方进行合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使用权
1、由乙方提供的策划、创意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只要甲方根据事先认可的报价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界限地拥有其使用权和著作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合约许可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约。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九、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3、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合同终止期前的广告代理服务费、媒体广告费等相关费用。
十、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当地仲 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平等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执行代表: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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