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达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系里迫切需要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3)能主编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参编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4)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组织与指导工作;
(5)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综合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
(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时间为每年九月。
2、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医学系“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
3、申请人由系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最终由学校认定。
4、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1、对确认为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按学校《关于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和进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对确认为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技术职务评审或专业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
3、每年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交流会议。
4、有计划地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
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
1、学年应承担一门及以上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训、实习等)的教学工作。
2、五年内要参加以下实践活动中的一种:
(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到周边医院兼职或工作,了解医院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
(2)主持(或主要参与)实验室建设。
五、“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1、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在分析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的基础上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注意教师群体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的整体优化。
2、在每年预算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用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3、要为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创造条件,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实践、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并考取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4、在培养的同时也要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通过各种努力,建设一支符合学校办学宗旨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5、要积极与医院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专家或技术能手来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对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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