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缺陷
(1)国有企业内的一些企业因为内部管理松懈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导致账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无法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国有企业内的一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在对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才聘用和培训上欠缺。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档案资料丢失;风险意识薄弱,业务技能不高,缺乏创新能力。
(4)单位领导人会计法制观念淡薄,模糊财务核算,使他们的非法意图有实施的空间和可能;总是希望会计能够处理好领导的一切事务,违法干预会计工作,导致会计工作人员执法难度加大。
二、核算和会计报表缺陷
(1)固定资产核算。国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二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弊端:一是价值背离。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会逐渐背离。二是虚增净资产。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以账面原值核算固定基金,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无法保证其会计信息质量。三是成本不完整。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业务活动成本相应也不包括折旧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
三、改进措施
(1)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一把手领导下的财务部负责制,各项开支由财务部统一掌握,合理安排。各项开支实行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经一把手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否则追究财会人员责任。
(2)本单位的经费开支,原则上执行预算管理,施工生产实行经济目标管理;禁止公款外借(包括局属各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特殊情况应请示书面批准。严禁任何人以公款、支票为个人办私事。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严禁用单位资产或银行存款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抵押贷款、担保。
(3)机械设备、车辆的购置、院内基本建设工程等项目开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单、记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执行好国家财会制度的统一规定。本单位的车辆原则上在系统内修理厂修理,由修理厂向本单位清算,本单位能够维修的尽力自行解决,严禁在修车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
(4)建立监督机制,工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结算,必须于原始票据上由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并开具统一发票,否则,财务不予结算。本单位及各项目经理部所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原则上由行政办室统一购买,统一合理发放;测量仪器、工具、订购科技书刊、报刊、杂志等文化用品需请示一把手领导批准。
(5)干部职工的差旅费、劳保用品等按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奖金、分成补助的发放(包括临时工、机手、管理人员)其金额、数量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行政办公室统计,财务部负责发放;临时工由统计股审核后,列出临时工工资表,经一把手批准后财务部负责发放。
(6)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库存现金,由会计或一把手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对账实地盘查,其他时间不定期进行抽查。
(7)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的使用凭一把手批准单,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提供使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的,必须在支票上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由支取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银行支票确认的财务专用章及出纳手章必须分开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8)会计人员根据财务收支计划,逐步核算开支,对计划外和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向一把手领导提出意见,以便领导及时处理。
(9)现金出纳必须按财务规定存放现金,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时必须存入银行,日清月结。如发现现金与账目不符,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的使用凭一把手领导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一把手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提供使用。
四、建议及策略
(1)国有企业引入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予以资本化,建议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如下:取消“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会计科目,增设“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科目。对于购置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有关资产帐户;对于发生的在建、改扩建工程支出,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资产账户,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2)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增设“累计折旧”,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单独列示;这样使得资产负债表能购真实反映国有企业的资产、净资产的情况,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