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煤矿生产长期坚持的安全指导方针。“安全第一”说明了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它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它与生产相比,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在什么情况下,都是第一位的;“预防为主”强调了抓安全工作的策略,在安全工作中,要以预防事故为中心,预先发现、鉴别、判断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变事后分析为事前预防。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预防上,树立“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把工伤事故和各种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应重点抓好“三前”意识:
一是“防在前”。安危因素总是共存于一切事物的整个过程之中,要居安思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习惯于不出事故不知道,出了事故吓一跳;不出事故不关心,出了事故才去找原因。
事实证明,很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会发生事故,只是因为一些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超前意识,忽略了平时的安全工作,才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直到隐患扩大、恶化,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必须具备超前预测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并有一个严、细、勤、实的工作作风。还要加大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点。
二是“想在前”。煤矿的每一位员工,在每天工作之前,首先要想想安全,想到通过什么办法,采取什么措施,运用什么手段,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该大力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意识,时时处处以我为中心,“我”字当头,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样,在煤矿的生产大军中,千千万万个“我”,就是一个偌大的“安全防护林”。安全部门要不断探索和研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不断强化和提高全员素质,查找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尽可能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不断加大生产现场和工作环境的整治力度,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有一种可靠的安全感。要做到这些,每一位职工、每一位管理者和领导者,就必须时时处处“想在前”,就必须有强烈的超前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做在前”。在生产过程中,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尚未整改的缺陷等等,管理者要事先鉴别和判断可能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因素,特别是重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果断的措施,消除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做在前”,要认真分析各种事故的原因,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演。要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事故多发区段的防护等,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对煤矿的发展,要心有所思,脑有所想,并付诸于行动,把安全工作当成职工生命、国家财产的大事,思想上行动上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和懈怠,切实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总之,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树立超前意识,只有树立安全管理的超前意识,才能把各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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