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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

2020-01-06 来源:布克知识网

  为了使学生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由学生会宿管部进行考勤,考勤办法如下:

  1.熄灯后,严禁在寝室点蜡烛。违者每室负2分。

  2.熄灯后,严禁串寝,违者每次负1分。

  3.晚寝迟到者或夜不归寝者,除交系部处理外,每人次负3-5分。

  4. 查寝室卫生时,未按时起床,每人负2分,被子未叠每床负1分。

  5.卫生检查时,拒检或无人迎检每室负3分。

  6.地面走廊未扫、未拖负1-2分。

  7.垃圾未倒负1分。

  8.内务不整(桶子、被子、鞋子等未成一线)各负1分。

  9.在寝室烧热的快、酒精炉或私接电源者,没收并负5-10分。

  10.在寝室打牌者按情节严重负5-10分。

  1)、作息时间要求

  1、寝室开关门时间:

  周日至周四

  6:10—23;00

  周五、周六

  6:10—23:30

  2、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息灯时间后延半小时

  3、自觉维护寝室公共秩序,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赌博等。晚归同学须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寝室。

  4、熄灯后,由校纪律部统一对寝室进行检查。

  5、一律不允将外来人员带入本寝室住宿(包括父母等)。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宿管中心说明。

  6、学生不允许在外购买白酒、啤酒等酒精性饮料带入寝室饮用。

  2)、卫生要求

  1、寝室由室长安排做好卫生值日和卫生大扫除。室内垃圾在早上7:00—8:00,下午14:00—14:30放入指定地点,由清洁工统一清扫,其他时间严禁将寝室内垃圾扫入楼道或堆放门外。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坚持每天整理内务,各类物品放置有序,卧具折叠整齐,衣物、鞋袜、卧具及时清洗。

  3、严禁学生在宿舍墙面、楼道内张贴标语、广告。

  4、严禁在寝室内张贴各种有损形象的图案,寝室文化布置应在不影响寝室墙壁污染的情况下进行,严禁饲养各类宠物。

  5、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星期定时对寝室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抽查和周末检查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6、每个考核期〈四周〉结束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各部的卫生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交学生处。

  7、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十优寝室”“优秀寝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3)、财产管理

  1、学生有正常使用和保护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不可随意变动、私自拆装楼栋内所配备公共物品。

  2、爱护公寓的公共设施,严禁在墙壁和家具上剔、凿、定钉子,严禁使用利器刻划。

  3、灯具及电线故障维修,由学生到宿舍管理中心填写报修单,中心安排维修,维修后由学生签字存入学生档案。

  4、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随意安装电源,不得使用违规的大功率电器。

  4)安全制度

  1、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

  2、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煤油、酒精炉等明火,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废弃物。

  3、爱护消防器材,不得乱拆动设在寝室内的消防栓、消防水带和灭火器。

  4、公寓实行男女分楼管理,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

  5、不允许任何学生在寝室内从事推销活动。

  5)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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