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1、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驾照过期后,需要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在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照等相关证件;
2、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需要到驾校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培训和考试。在培训和考试期间,需要按照驾校的要求,完成培训和考试;
3、提交相关材料:通过科目三考试后,需要到当地车管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换领驾驶证。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驾驶证、驾驶证体检表等。
实习期内的驾驶要求如下:
实习期长度:根据不同的车型和驾驶证类型,实习期的长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为6个月至1年;
实习期中的驾驶限制: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需要遵守一些驾驶限制,比如驾驶时不能饮酒、不能疲劳驾驶、不能超速等。实习期内的驾驶员还不能驾驶载客车辆或危险品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
实习期内的学习要求: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需要到驾校进行规定的学习,并参加理论和实际驾驶培训。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需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
实习期内的记录要求: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需要按照规定记录自己的驾驶经历,包括驾驶时间、路线、驾驶里程等。驾驶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并及时提交给驾校或车管所。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另外,驾照没考完过期需要重新学习和考试,所需时间和费用会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四十二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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