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二、申请住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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