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诉讼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2020-11-20 来源:布克知识网

法律分析:报案受理与立案的区别在于:1、报案受理和立案的处理结果不同。2、报案受理和立案的时间不同,先有报案受理,后有立案调查。3、报案受理和立案的处理程序不同。而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一、经济犯罪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1、经济犯罪的立案的程序:先受理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然后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再予以立案;如果不需要追责的,则不予立案,并通知报案、控告或者举报人;最后立案受理的,则予以侦查。

二、法院裁决后公安机关能侦查吗

不能。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经法院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应当作为其他司法机关再次处理的事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三、立案告知书有什么规定

立案告知书是指报案的机关,如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需要有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院受理了案件就是立案了的,通知要有立案告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