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派出所出面调解,有记录吗
派出所调解不会留案底。
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不叫案底。
因刑事犯罪被判刑才会留下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关于派出所的调解:
二、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三、调解程序
1、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案件,应当首先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2、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3、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4、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员、案件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四、调解结果
1、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
2、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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