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分析
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拓展延伸
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以确保复核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当事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否则将无法获得进一步的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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