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间接侵权的主观故意行为
商标间接侵权的主观故意行为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
2、为他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3、为他人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提供场所;
4、进口商标侵权产品
5、其他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和帮助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在具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含义,分述如下: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
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更多的是学理上的分类。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