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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已支付首付,但贷款申请未通过,是否可以申请退款?

2020-07-31 来源:布克知识网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因为买受人无法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二、如果房贷申请被拒,可以再次申请,前提是借款人信用良好且资料准备齐全,同时要考虑房贷市场和政策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首付交了但贷款批不下来可以退房退款吗

可以申请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以“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是可以申请解除订购合同且将收到的款项退还给买受人。

二、房贷申请被拒后还能再申请吗

是可以再申请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被拒不是因为信用的问题。如果是因为信用被拒的话,再申请贷款将有一定的难度;

2、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第二次申请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后,通常可以通过贷款;

3、具体的还要结合当下的房贷市场、政策等决定。

拓展延伸

贷款未通过,购房者能否要求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贷款申请未能通过,购房者是否能够要求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首付款。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在贷款未通过的情况下,首付款应当返还给购房者。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提供贷款未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返还首付款。然而,具体的返还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购房者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购房者在首付交付后,若贷款未能批下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房屋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定金。对于房贷申请被拒后,购房者可以再次申请贷款,但需满足个人信用良好、资料准备齐全等条件,并考虑当前房贷市场和政策等因素。购房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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