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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微信讨回欠款?法律认可吗?

2020-06-14 来源:布克知识网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记录可作为书证,但其证明力容易受质疑。在诉讼中,需将借条与聊天上下文及转账记录联系起来看。补充书面借条更妥当。根据《民法典》,民事行为需具备相应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参照示范文本可订立合同。法院裁量决定微信证据采信。

法律分析

在微信上打的欠条能不能在诉讼过程中作为有力证据,使你的债权得到保护,不能一概而论。

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电子记录,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作为书证。

2、微信属于娱乐工具,其证明力容易受到质疑。在诉讼过程当中,应当将借条与聊天上下文及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联系起来看,方可确认是否采信。有时,为避免聊天记录丢失,可到公证部门对聊天记录做一个证据保全;

3、如果在微信上打欠条,也应当注意欠条的必备形式,应当包括有借款数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等。

另外,微信上的证据采信问题,最终以法院的裁量为准。

所以,保险起见,如果当时来不及当场出具书面借条,还是在借款以后,再补一份书面的借条更为妥当。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结语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记录,在诉讼中可作为书证,但其证明力易受质疑。应将借条与聊天上下文、转账记录联系起来看,确认采信。为避免记录丢失,可公证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保全。微信上打欠条需注意形式,包括借款数额、时间、利息约定、借款人身份等。法院裁量决定证据采信。为保险起见,借款后补一份书面借条更妥当。根据民法典,民事行为需满足能力、真实、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合同内容应约定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可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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