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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工伤9级伤残赔偿明细

2020-02-06 来源:布克知识网

工伤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包括九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用。劳动合同终止或员工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伤残具体情况决定。九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工伤9级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及相关要点

工伤9级伤残赔偿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能力评定标准》进行计算的。根据该标准,工伤9级伤残赔偿的计算主要涉及伤残程度、工资标准和工龄等因素。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工伤者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伤残等级系数,并根据工伤者的工龄进行调整。此外,还需要考虑工伤者的就业情况、是否有家庭供养等相关要点。工伤9级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及相关要点的详细解释可以帮助工伤者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能力评定标准》,工伤9级伤残赔偿金额的计算是根据伤残程度、工资标准和工龄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工伤者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伤残等级系数,并根据工龄进行调整。此外,还需要考虑工伤者的就业情况和家庭供养等因素。了解工伤9级伤残赔偿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要点,对于工伤者来说非常重要,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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