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
一、工程可以垫资吗
我国曾一度严令禁止所有工程项目垫资施工,比如1996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中明确禁止工程垫资施工,但随着我国2001年正式加入WTO后,依据国际惯例,很多涉外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垫资施工,垫资行为在建设市场越来越普遍。2006年1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废止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将原通知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限定为政府投资项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投标条件,意味着非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约定垫资承包。但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角度讲,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就政府项目或非政府投资项目明文禁止垫资行为,且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从司法层面确认了垫资的合法性。因此,目前来看,工程是可以垫资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否则按工程欠款处理。
二、工程转包合同一律无效吗
我国工程转包合同一律无效。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施工现场安全由谁来负责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安全,是人类的本能欲望。中国人一向以安心、安身为基本人生观,并以居安思危的态度促其实现。因而视安全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社会的进步,人类生活方式愈趋复杂,可能危害身体生命安全的情况随之增加。因此,国际君友会呼吁各级学校加强实施安全教育,并增设课程,而与各有关课程及课外活动配合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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