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的一个复杂情况,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国有土地出让补偿,应当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自建厂房、职工宿舍、仓库的,对自建房屋进行评估和补偿;租赁厂房的,对租金损失进行补偿。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水、电等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设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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