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的要求:1、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2、有抚育、教育和保护小孩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收养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无违法犯罪记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我想领养一个小孩,结婚十几年没有生育,不
领养小孩以及特殊收养需要满足的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无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应与被收养人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我想领养一个小孩,怎么办理?
领养小孩首先需要领养人满足法定的收养条件,其次该收养人在决定好具体的收养的孩子之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即可。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我是湖北人,老婆智商有问题,想领养一个小孩?
收养孩子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想领养一个孩子要什么条件才能领养
领养一个孩子需要的条件为: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小孩没领养证有继承吗
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收养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登记手续才合法有效,养子女才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办领养证,但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也按收养关系对待,养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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