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如何补偿没有土地的小孩

2020-01-12 来源:布克知识网

农村无地儿童难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但可能获得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内部分配。新增人口可以申请预留的机动地或通过开垦等方式新增土地。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成员死亡时,子女可以继续耕种但不能继承承包权。农村新出生的孩子有可能获得土地分配,因为土地归属于家庭,不受人口增减影响。

法律分析

没土地小孩一般没有补偿,因为我国征收土地一般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以小孩没有土地一般不会获得补偿,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农村没有分到土地的孩子,拥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没有补偿。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即父母家庭拥有承包地的,不论子女是否实际获得分配,都对家庭承包的原承包地享有份额。所以,虽然子女没有实际分得承包地,但子女仍享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对此没有补偿。新增加人口没有分得承包地的,可以在本轮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时,申请获得分配。在重新分配前,新增加人口与家庭户内其他成员共享原承包的土地。

因为无地农村儿童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所以获得相关征地补偿的可能性比较小,不过,出于其他方面考虑,可能会获得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可以申请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新增加的地,或者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期内子女可以继续耕种,但不能继承承包权。农村新出生的孩子并不是绝对不能获得土地分配的。农村土地资源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这个家的,不论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也不会因为家人口减少而收回原本拥有的土地。

结语

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村儿童来说,获得征地补偿的机会较小。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民主程序决定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对于已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他们有权申请支付相应份额的补偿费。此外,他们还可以申请通过合法开垦等方式获得新增土地,或者家庭自愿交回的土地。对于通过家庭承包形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成员死亡时,子女可以继续耕种,但不能继承承包权。总之,农村新生儿并非绝对无法获得土地分配,而是根据家庭承包制度的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