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两次退侦说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案子两次退侦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
一、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二、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三、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四、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案子被二次退侦后,会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三、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以上就是关于检察院两次退侦的相关内容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了补充侦查已最多两次为限,如果第二次还是不足以立案就退回到公安部门不予立案,以后都没有再立案的机会了。因此所有立案侦查的部门都要守好这个时间限度,保障权益人的权益,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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