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要求
2012-02-27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既是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完成高质量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保证。为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要求。 一、选题依据
1. 设计(论文)题目及研究领域;
2. 设计(论文)工作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3.目前研究的'概况和发展趋势。 二、设计(论文)研究的内容 1.重点解决的问题;
2.拟开展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设计思路或论文写作大纲); 3.本设计(论文)预期取得的成果。 三、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1.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或参数); 2. 设计(论文)进度计划。 四、文献查阅
学生至少阅读10篇以上的文献资料,其中近期的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期刊、论文最少5篇,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综合,形成开题报告。必要时应在调研、实验或实习的基础上递交相关报告。报告作为开题报告的一部分附在后面,要求思路清晰,文理通顺,较全面地反映出本课题的研究背景或前期工作基础。 五、其他要求
1.开题报告应在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的前四周内完成; 2.开题报告必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
3.开题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开题报告的学生,须重做或补做合格后,方能继续设计(论文)工作,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4.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得随意允许更换论文题目或指导教师;
5.开题报告内容,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部分专业可根据需要手写在统一纸张上,但封面需按统一格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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