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为本项目建立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见下页附图。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编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 选用技术管理人员及合格技术工人 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性能检测试验仪器质量性能检测 施工用原材料质量检验
准备阶
预制构件、半成品质量检验 段 施工现场环境质量的检测
施
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交底 工 质
施工工艺 工程质量自检控制 施 量 质量保证
工工序交接质量保证 保 阶
中间产品 证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段 质量保证
体编制 程 系 工 程 竣 工 文 件 的 分 部 工 质 量 检 查
竣工质量自检 竣工 向建设接受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文件交接 对初步提出问题的整改 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工程竣工最终验收 阶
段 与业主、接收单位签订竣工验收报告 制度保证质量措施图
项目经理岗位质量责任制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工岗位质量责任制 岗质 量 总 保 证 体 系 质检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任制 施工保证 路面工 程师岗技术保证位质量责位二、质量自检管理组织机构 岗施位技质测量技责任材制机 人工流责人制组思机械质工责程师审组织机构:建立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参与组任员度责织想量任核工术量术料电员序动测量工程师岗制设 素控管落落落落保教教图位方质标量放责资任质教成的质量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工程质量管理,兑现本实实实实证育育育纸案准样料量备质制理项目质量目标。 试验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 任 办公室主任 责任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项目副经理 自检过程:实施以班组自检、监检员检查、质量工程师专专业施工作业队长岗位质量责制 任制 业检查的“三检制”,在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进行隐蔽检验开工前检查 质量检查竣工资料 施工中检查 员岗位质量责任制 度 时间制 验收,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资料。 保生产班、组长岗位质量责任制 最工自检记录:所有物资进入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审核施制管制分工制隐制分查定班事工证终程 核制工级程蔽项期组故记录。凡按要求需抽样检查的,均送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报操作工人岗位质量责任制 检验制、组分试工工与作处理质告验收内部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最终验收前,经理部先进行内段验程程日业理、设织审、交量技检检质常报工计设制三试接部验收,在确保工程技术资料完备,工程按设计图纸完工且达开工报告量审批工制度 批术测查告检程文计措验制制质交制签评程制到施工规范验收要求时,提请业主进行验收。对正式交工时业开件审度施 制任制 项目岗位质量底经理证定检责主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量设计文件复核制度 三、质量保证措施 试材制机教质项项质队质操试关特目目检验料分械育长检管阶段技术交底制度 作验键殊 量1.思想保证措施经总工人人设人质员人人工工理工程员员备员责提高质量意识,突出“质量第一”、“让业主满意”、量质员员序序进场物资历设备制度 理质质师质质人质责量质质控控“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经营的基础”的宣传和教量量质量量员量任隐蔽工程检查制度任 责量量制制责责量责责质责体育。制任责责措措制 任任责任任量任制制任制制责工制序交接制度 制任任施施2.组织保证措施 任制制系 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制度 成立工程质量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程师作 业 指 导 书 质量计划 担任副组长,设1名专职质检工程师,内部质量检查人员5人,质量教育检查制度 各施工队的工程领导及各技术主管工程师参加,负责抓质量工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单位工质量目标 程优良率95%以上力争创优 TQC [ ] 作。建立内部质量检查机构,主要工序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跟班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向专职质检工程师报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班组,有权
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施工保证体系质量目标:优工程奖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争创省组织保证体系
制度保证体系
施工工序质量保证体系 保证材料构体件设备系 核检 工程质质量检量检验 查等体质系 工程工程量质量质量分部达检验 评定 工程标 质量检验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安质部 质量组 组织 保证体系 进行日常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综合各部门各级质量活动并进行质量反馈组织技术交流和落实,确保按 工程部 物资部 财务部 办公室 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行 图纸会审,编制施工计划,组 配合搞好工程控制测量和复织隐检、预验和验收 作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和抽检,测量组试验组 测,保证施工测量精度 负责现场计量工作。 供应合格材料及构件并提供质材料组 实行以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为量证明,搞好材料的限额发放 据质量状况,监督奖金发放,有权按有中心的质量责任制,作好设备检查鉴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开关制度进行,有权不验不合格工程制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定,填好运行记录 展教育活动 施工组 令其停工,并对其实施惩罚。工程科及安质科定期开展有针对 性的质量教育活动并组织考核 3.制度保证措施 按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制订质量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制度保证体系 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队的专职质量工作人员互相配合,实每周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及月终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定期(年、季、月、旬)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奖励相结合的质量评比 进行对质量的控制和监督。各级质量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工作,对其质量工作方面的指示,要坚决执行,狠抓落实。 不定期进行质量评定分析会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开展QC小组活动,实行目标管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参加本合同段施工的人员,都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掌握施工技术标准、有关规定要求,懂得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以便取得控制质量的主动权。
工程质量与经济承包挂钩制度。对质量好的单位实行重奖,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时,质量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评
理,层层把好质量关。
先进时要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以便不断促进质量管理工作。
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质量与个人、部门的效益、业绩挂钩,
4.质量检查保证措施
加强试验及检测工作,特别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材料试验,混凝土常规试验等工作,严格要求混凝土施工人员,对集料称量、混凝土拌制、浇筑、养护按操作规程施工,以确保施工质量。
加强施工测量工作。除开工前,做好导线控制网及水准测量外,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布设导线控制网及水准控制测量,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凡用于本次工程的所有材料,均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材料试验合格报告。严禁不合格料进入施工场地。并对各种材料在使用前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坚决不准使用。 各项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隐蔽工作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⑴“三阶段”质量控制技术保证措施 ①施工准备阶段
人员准备:对参加本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管理干部,大部份都参加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为了在本合同段工程再创佳绩,所有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还要强化专业培训;各工种操作员已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必须持证上岗,未通过相应工种考核员工,直至培训考核通过,才能上岗;新工人(含劳务工、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三级”教育者不准上岗。
施工技术准备:在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做好下列施工技术准备:熟悉、审核施工图纸,参加技术交底和图纸审核;编制实施性施组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顺序;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做好技术交底的技术培训工作;配备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其数量、精度满足项目要求,并在规定检验有效期内;进行原材料的基础试验工作;各项施工工艺、技术,均有超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
物资、设备准备:编制材料和设备需要量计划,并逐项落实;安排好施工机具、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主要材料,按照物质采购控制程序对合格供货方进行调查评定和选择好能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的供货方;保证进场设备能正常投入施工生产。
施工现场准备:确定的施工范围,按照规定进行围蔽,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若有地下管线,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地下管线拆迁、改移、悬挂等保护措施;生产、生活、办公用房及临时供水供电线路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布置;做好现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临时道路硬化及排污工作;做好场地防洪、防火的安全措施。
②施工阶段
物资采购和进货检验控制:物资部门根据施工技术科提供的主要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及时限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并作好下列工作和落实责任;对主要材料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并造册登记;供应合同中要明确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供应时间及检验方法;对购进的原材料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试验单,并进行清点验收;物资部门及时通知试验部门对购进的主要材料进行技术指标和性能试验,并作好记录;经检验和试验
不合格的采购物资,通知供货方以便及时作出处理,不准发放不合格物资到工程施工中去。对于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采购物资,物资部按物资保管和发放办法进行管理,及时标识;物资发放前登记该批物资相关要素和流向,如该批物资流向工结构所在的部位、规格、数量。领料作业班组或个人要签认,以便追溯。
测量控制: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双检复核,通过自检和互检机制协同完成施工全过程的测量任务;各种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当补测或重测;测量人员对测量成果认真记录计算,测量记录中的司镜、扶尺、对点、时间、地点、测点等记录清楚,以便核查、追溯并对测量成果、控制桩橛进行保护;测量操作符合计量设备操作有关规程,并要按期对仪器进行校验和维护、保养。
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是指施工难度大、质量易波动的工序,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关键工序实施要求:关键工序实施前经过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必须编制关键工序工艺实施细则或作业性指导书,并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查验收标准,技术交底时做好交底质量记录;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严格按实施细则或作业性指导书操作,施工中,如发生相悖处要及时向技术人员反馈信息,并经质检工程师检查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所使用的均是符合规定要求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件,凡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件不准投入工序中使用;所有计量设备均能在相应标准条件下使用和操作,计量数据能准确反映现场实际,所有生产设备保证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工序完成后经过自检、互检、项目质检工程师专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
检查证,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对文件资料的控制,确保本项目各场所施工所使用的文件,如设计图、变更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实施细则,作业性指导书等必须是有效文件;所有技术文件按公司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设专人管理,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和收发登记册,受控文件必须盖受控印章,方能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加盖作废印章,并清除、隔离存放或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件印章方可保留;存入软盘的文件也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为防止文件的丢失,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备1份,以软盘贮存的文件也进行标识;所有技术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书》等作业性指导书,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质检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等相应批准权限的人员审批后,才能在工序施工中使用。
③竣工阶段
工程收尾进行下列工作:工程临近收尾,至少有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收尾工作;制定收尾工程的施工计划,对零星、分散、工程量少的清除杂物及材料等作业具体安排;竣工前,由主管生产的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质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长等,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已完工程进行预检。对照图纸逐一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质量弊病或需完善的部位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处理;竣工文件资料准备:文件资料是施工项目进行交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施工过程重要的真实的记录,按业主的规定要求做细做好;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要求设专人对其收集、整理、成册,相关人员和部门积极配合,并由总工程师亲自抓此
项工作;文件资料的整理、打印、签章、装订符合业主的规定要求。
工程移交: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完善部位,需全部完成并符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的自检要求标准;所有的文件资料完整、齐全,符合规定;按照业主验收程序申请工程移交。
质量回访及保修:移交工程的同时,项目经理部制定质量回访计划,按计划进行质量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用户对该工程意见和质量要求;对回访中反映的质量问题,按我公司《质量回访及服务程序》执行,确保用户100%满意。
⑵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施工中的质量通病会影响工程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为了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的目标,必须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
针对施工的各工序,详列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项目部对每一项通病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通过技术交底的形式下发给施工队;在施工中反复出现的质量通病,通过工程列会的形式等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立即治理。治理后对效果进行检查总结并推广。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工程 科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队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财质组长:队长 QC 务小 组 检副组长:技术主管 科科办公室 安机试验室测量队 保科 务科 质检组质检工程师专职质检员 各工班长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约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六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七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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