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
(1)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不抵扣固定资产价款
·收入型增值税:抵扣当期记如产品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消费型增值税: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价款
(2)计税方法
·加法: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求出全部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增值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以及其他增值项目)。
·减法(或扣额法):以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全部销售额减去规定的外购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
·扣税法: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
(3)增值税的特点
·可以避免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生产向专业化和协作化方向发展。
·征税范围广泛,税源充裕。
·能够适应经济结构的各种变化,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
·有利于企业间相互监督,减少和杜绝偷漏税现象。
·有利于商品的出口退税,从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3.消费税:以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
特点:消费税的税目是有选择的;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税;实行差别税率。
4.营业税: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特点:营业税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以非商品流转额征税为主;计算征收简便易行。
考研答题万能模板
1.知道用什么原理作答,但不会写原理?
第一种情况:考查辩证关系的,A和B的辩证关系。
适用: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等等。
写作模板:A和B是辩证统一的,A和B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我们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中既要看到A,也要看到B;只看到A看不到B是不行的,只看到B看不到A是不行的,必须坚持A和B的辩证统一。只有坚持A和B的辩证统一,才能取得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成功;反之,则遭遇失败。
例如:必然性与偶然性是辩证统一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我们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中既要看到必然性,也要看到偶然性;只看到必然性看不到偶然性是不行的,只看到偶然性看不到必然性是不行的,必须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只有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才能取得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成功;反之,则遭遇失败。 第二种情况:不是考查辩证关系的。
适用:联系、发展、矛盾、实践、人民群众等等。
写作模板:A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观点。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用A的观点看问题。只有坚持A的观点,才能取得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成功;如果不坚持A的观点,我们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将遭遇失败。总之,我们必须坚持用A的观点看问题。
例如:联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观点。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只有坚持联系的观点,才能取得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成功;如果不坚持联系的观点,我们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将遭遇失败。总之,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找不到原理,怎么办?
第一种情况:指定了用辩证法作答。
第一,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我们要用联系的眼光看问题。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抄材料即可)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根本的认识方法。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我们要善于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抓关键、看主流。(……抄材料即可) 第二种情况:指定了用认识论作答。
第一,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抄材料即可)
第二,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这是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抄材料即可)
第三,真理与价值。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
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抄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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