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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划分标准

2023-06-14 来源:布克知识网
企业划分标准

企业划分标准: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5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营业收⼊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业。从业⼈员1000⼈以下或营业收⼊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300⼈及以上,且营业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20⼈以下或营业收⼊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营业收⼊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员200⼈以下或营业收⼊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5⼈及以上,且营业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5⼈以下或营业收⼊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员300⼈以下或营业收⼊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50⼈及以上,且营业收⼊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10⼈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10⼈以下或营业收⼊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员1000⼈以下或营业收⼊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300⼈及以上,且营业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20⼈以下或营业收⼊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员200⼈以下或营业收⼊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员100⼈及以上,且营业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员20⼈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型企业;从业⼈员20⼈以下或营业收⼊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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