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协议
甲方:廊坊信和软件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11年6月29日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0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承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廊坊市开发区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为了不影响竣工验收甲方同意本协议在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在发生任何经济纠纷;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技术服务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
第六、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技术服务合同》同时解除。
第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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