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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2022-05-28 来源:布克知识网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协调。

二、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三、会诊申请

1、申请前应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持门诊病历到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多学科综合门诊提出会诊要求,携带门诊病历前往诊治。

四、会诊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在接受申请后一般24小时之内安排会诊(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参加会诊的人员,原则上由门诊部与会诊科室分管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特殊情况下门诊部可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名。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5、多学科门诊地点:门诊楼3楼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会诊程序

1、会诊由门诊部主任或专干主持。

2、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3、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4、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任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5、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6、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六、会诊管理

1、门诊部负责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 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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