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试验类仪器设备、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
第二章 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设备管理机构
本公司成立以设备部全体成员、主要操作人员及主要维修人员为组员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本公司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在本公司使用的各类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设备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转场工作。
3、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工程进度,编报详尽的设备需求计划,做到设备的合理配备和使用。
4、负责设备的调遣、安拆,大型及特种设备安拆要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5、制订设备现场使用与维修保养的计划,负责设备的保管、保养和维修工作,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并建立实施档案记录并整理归档。
7、建立设备台帐,掌握好设备配置动态情况。 8、负责设备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9、负责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不定期的对现场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第三章 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1、购置设备的标准
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环境标准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其实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统一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同时能够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购置设备时应认真履行设备购置审批制度。设备、配件购置申请计划的审批权限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的交付使用和验收工作 (1)设备交付和验收的指导思想
设备到场后,及时组织验收。按照合同和装箱单进行点验。新增机械设备在
1
使用过程中发现制造质量问题,应立即和生产厂家联系,在保修期内及时提出索赔,售后服务等事宜。
(2)交付和验收的权限规定
新增设备的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企业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验收,特大型设备的验收工作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实施,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配合进行。
(3)设备交付和验收的程序
① 机械设备到位后,及时组织进行鉴定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验收单的有关帐联送交设备部。
② 设备交付验收需要注意以下条件是否齐全 a、基本技术文件
合格证、使用说明(图纸)、易损零件明细表及供应价格、随机工具清单、购置合同(协议书、发票和有关票据)。
b、随机附属设备清单
c、对于解体装运的机械,必须先组装调试后,根据调试成功的技术报告办理验收手续。
二、设备进厂检验及现场管理制度
1、进场设备应停放整齐平稳,检查外观、备品、附件齐全,做好文明施工。对新进厂设备进行填写设备验证单。
2、各工班严格执行“两定(定人、定设备)”“三包”(包使用、包保养、
包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各类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
(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及时准确的填报各种记录。
4、设备基础管理工作(保养、维修等)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设备部下发
的设备维修保养规程执行。
三、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做好机械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设备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提高设备资料的利用功效,公司有关设备资料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资料管理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采购(新造)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调遣使用、修理(改造)或保养、报废和让售过程中的资料管理。
(二)建立相应的设备台账和保存相应的设备调用记录。
(三)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资料(各项管理制度、设备台账基础资料、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验证记录、试运转记录等)。
四、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保修总则
1、为减少设备运行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施工安全,设备管
2
理必须贯彻“养修并举,以养为主”的方针,强化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预防性维修制度,在制订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安排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预防维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未经设备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或取消。
2、对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应按说明书规定要求由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详细记录(相关设备保养可参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预防性维修,分为施工生产中维护修理和停产维护修理,均由设备操作者、使用人员为主进行,或者以操作使用者为主,维修人员配合进行。
3、设备部要认真组织定期检查,指导并督促操作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预防维修工作。对维护保养差、保管不良、严重失修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4、保修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
设备的修理间隔期一般以实际运转或使用时间为主,参考设备耐用年限计算。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情况按月编写保养、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以便于现场的全面安排。生产部必须在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之前向公司设备部提交下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并按批复计划逐步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
(1)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负责作好各种使用记录,并向设备主管报告设备技术状况,提出保修计划。
(2)设备部根据设备运转技术状况和施工需求,编制施工机械设备年度大中修计划,经生产经理审签后报公司审批。
(3)设备部负责根据设备使用运转、台时等资料,针对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需求,编制月、季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生产经理在生产调度会上下达。
(4)大中修完工后,承修部门必须按规定提交有关交验技术资料和质量检验合格证,由设备部审理、组织验收、填写后出据验收合格证、出据付款通知单,财务部门凭单付款。
5、机械设备修理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提倡自修。设备在进厂修理前,先报公司设备部,然后与承修单位在修理板场、特殊工艺措施、主要技术要求、维修期、修理费、质保期、索赔返修等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修理合同后方能进厂修理。为保证设备外修质量和工期,应安排有关人员监修。修理完工后修理价格在四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设备部和生产部、质检部共同验收。
6、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动力设备、起重设备、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的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7、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主要数据要有记录,所有原始资料要整理成册归档。 8、对于新购设备质保期内的维修和新修设备保修期内的维修要做好索赔工作。
(二)设备保养分类及实施
3
1、按设备的保修级别、保修间隔期、保修规程和技术标准,按照公司文件执行。
2、例行保养:在使用前、工作中和使用后进行的检查、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
3、定期保养:划分为三级。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执行,二、三级保养由修理工配合进行。
4、季节保养:指入夏、入冬前的保养。主要是更换油料,采取防冻或降温措施,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
5、停放保养:机械临时停放超过一周时间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由设备使用保管人进行。
6、封存设备的保养:每月一次,由设备责任人进行。 (三)设备维修分类及实施
按维修类别可划分为临修、大中小修、事故修理等。为保证修理质量,设备的大修应送专业厂家修理。修理任务原则上是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自身无法进行的保修工作。
五、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适应设备部的施工生产,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经理部对生产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等各个方面均实行验收制度,制度如下。
(一)新购设备的验收
设备部在新购置设备进场交接时,按设备的购置合同,对新购置的设备要进行各个方面的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具体如下。
1、设备规格型号、配置的验收。
2、设备的数量,外观,工具、各种备用零部件数量的验收。 3、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验收。 4、相关技术资料的验收。 (二)设备修理(改造)的验收
对经过大、中修或技术改造的设备,修(改)毕必须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其技术性能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并填写《设备修理(改造)验收合格报告》。
七、设备报废和让售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为最佳,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对达到设备折旧年限,设备技术状况不佳,无使用价值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报废或让售处理。场部参照公司有关设备的让售及报废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报废或让售制度。
(一)设备报废的权限
4
设备需要报废时由设备部提出申请,生产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公司进行审批。经公司同意,设备才能处理。
(二)设备报废的条件
1、设备主要结构、主要机件已损坏到不堪使用,虽经修理,机械作业能力已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和不能安全运行的。
2、机械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出正常25%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修理费高达原值一半以上,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因意外灾害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恢复到原有精度不如更新经济的。 5、属于淘汰机型,配件供应无来源的。
6、非标准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具体报废参照公司《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提出设备报废申请报公司设备部,公司设备部依照相应的管理权限报请主管领导(部门)审批。
(三)设备让售及报废设备的处理:生产部就让售原因、拟让售(处理)金额和方式等提出设备让售(处理)申请报公司设备部,公司设备部依照设备管理权限或相应程序报批后组织或授权申请单位执行。申请单位在设备处理后15日内填写《设备处理(让售)情况一览表》上报公司设备部。
设备原值在2000元以下及其它原因未列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的设备其让售(处理)适用本条款。
(四)设备让售(处理)工作应按相应的管理程序执行,变卖收入按公司财务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考评和奖罚
一、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原则,设备部将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考核与监督检查,根据查实情况提出奖励与处罚意见,并向行政部正式形文。
二、管理人员在设备的管理工作方面出现下列行为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购置设备的,对主管领导处1000元、分管领导处800元、设备主管人员处500元罚款。
(二)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在外租用设备的,对主管领导处1000元、分管领导处800元、设备主管人员处500元罚款。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调整租金或设备退租。
(三)设备外部租赁没按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和留存资料的将对设备主管处以300元的罚款。
(四)违规对外进行设备让售的,无论所售设备是账内、账外或报废设备,分别对责任领导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设备主管人员处以500元的罚款。
5
(五)同一问题在同一板场出现两次的,罚款额加倍,并在公司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事故经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给予相关领导及设备主管人员进行(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基数):100%的罚款。
四、设备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若存在有涉嫌违规违纪的,交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