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项目正常进行,避免纠纷、规范、有效的使用资金,对于集团在建项目、已完项目(含资产维修类)的工程请款各环节审核中,应注意以下要点,请各项目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总体原则:实事求是、遵照合同、严格执行。
一、工程请款单申报:每月20日~25日,各项目部负责收集、审核各类工程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请款单(见附件1),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审核重点:
1、监理意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着重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审核,如实反映上报单位的各种情况,提出专业意见; 2、专业工程师意见:
(1)对上报单据的请款单位、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金额、实际支付情况、本次申请事由、申请金额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其中,请款单位及合同名称、编号、合同金额等信息应对照合同逐项审核,确保与合同中完全相同,不可简写或合同金额不精确,支付条件应为合同对应原文(对不达要求的单据退回重报);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结合监理意见进行复核,再依据合同支付条件给出专业意见,意见表达应清晰、准确;
3、主管部门经理:对单据上报的信息进行复核,结合监理意见及专业工程师意见,根据现场情况据实复核;复核无误的单据整理汇总,
转至造价工程师;
4、造价工程师意见:对各请款单据,对合同信息、支付情况(与财务部校对)、项目确认的进度、质量等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经复核无误后转至项目公司总经理;
5、项目公司总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复核,给出项目最终意见,于25日前提交至集团成本合约部;
二、集团审核:成本合约部根据合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项目部意见复核,复核无误编制工程款支付月度计划(附表2)并流转,经集团各级领导审核完毕后作为支付依据(每月10日前须完成)。
附件1:工程请款支付申请单 附件2:工程款月度资金计划表
支付 集团领导审核 集团成本合约部审核 施工方填报工程支付申请单 项目部 监理审核 专业工程师审核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 项目总经理审核 造价工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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