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2
一、目的
为了减少资源浪费,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1、本办法规定了对已经登记的废旧物资的管理。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箱、浆料桶、废纸(屑)等。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管理程序
1、废旧物资的报废登记 1.1 各物资使用部门应根据物资实际状况,本着节约原则,对本部门内需报废处理的物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废旧物资登记清单》一式三份,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1.2 废旧办公物资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并填写《废旧物资登记清单》一式三份。 1.3 《废旧物资登记清单》由各登记部门、公司工会及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2、废旧物资的处理变卖
2.1 公司工会负责所有在登记废旧物资的处理、变卖。
2.2 工会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应填写《废旧物资处理清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由财务部门,以做账核算。
2.3 废旧物资的变卖价款作为员工福利费用,由工会管理。 2.4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除等处分。
3、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管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物资的报废、废旧登记等进行监管。 3.2 综合部负责人应对公司办公物资的报废、废旧登记等进行监管。
3.3 工会对废旧物质的处理、变卖,由工会主席及副主席共同进行监管。 3.4 监管不力者,公司将对相关负责人处于奖金罚。 四、办法管理
1、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办。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废旧物资登记清单
编号 日期
物资类别 数量 报废原因 使用部门 登记部门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年 月 日 编号 物资类别 数量 处理方式 单价(适用于变卖) 总价(适用于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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