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即使用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即制造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购设备一套,特立和他如下:
一、设备名称
二、技术说明(见附件)
三、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1)本设备从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内,乙方必须准时将本设备制造安装好。
设备调试为30个工作日即本设备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保证在150天内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设备按装调试的,工期顺延。
(3)自本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15天内,因买方原因不能配合卖方试车,视同试车完成,买方须按合同付款。
四、包装及运输:本设备包装及运输由甲方负责。
五、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
(1)设备在安装好好后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十五天。
(在此期间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食宿)
(2)设备正式通过甲方签字收之日起本设备由乙方负责保修。
(3)在保修期内,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零件费及差旅费。
六、设备单价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中设备的税后总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元)作为设备定金,设备制造过程中(合同签订40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7%,即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元),即仍做为进度款。
设备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元),款到发货。
设备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陆(600000)。
设备调试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即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自本设备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处罚
(1)乙方承揽设计、生产本合同设备整机,要认真负责严谨科学地加工制造本设备,并保质、保量、准时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付部份货物价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即等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讨甲方欠款总额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顺延。
八、在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该设备,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商讨,经甲乙双方同意,且甲乙对该修改项目向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进行,同时工期顺延。
九、本报价未含消防,劳动单位安检费用及现场电源稳压系统之估价。
十、本报价未含水、电源、压缩空气、燃气等管路及储存装置。
十一、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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