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 房屋情况:店面位置:店面面积平方米。
二、 承租用途:乙方用于销售五金日杂用品,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 承租期限:自20年元月日至20 年 月 日止,为期年
四、 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在租赁期间水电、工商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店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千元,第二年后按上年月租金的5%增加。
3.每月5日钱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每日按租金的5%从定金中扣缴滞纳金。
五、 押金。乙方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押金。在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无损坏甲方财物,未欠甲方水电费的情况下,将上述押金退还给乙方。
六、 约定合同期内。
1.不得转租本店面,如乙方中途违约,押金不退,并立即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须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特殊情况除外)
3.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整保留所加装设施,不得破坏,可拆除阁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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